这几天的娱乐圈可以说是甚嚣尘上。各种消息纷繁复杂,石破天惊,让人见识到了原来这才是娱乐圈的“真面目”。
在此,我们不对娱乐圈的事情做任何评价,只想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其中的现象:
为什么有时旁观者早就看出某明星是个“渣”,却还是有粉丝在替TA洗白?
为什么有些粉丝接近病态式的去追星,甚至不惜沦为被利用的工具?
1、拟社会关系
说起明星崇拜,心理学研究者Horton和Wohl(1956)曾提出一个概念叫做拟社会关系(Parasocial relationship),指粉丝通过媒体对明星们外表和行为的报道或影视作品来认识他们,并对这些并非存在于自己现实生活中的人产生依恋的现象。
比如某明星出演了一部电视剧,剧中人物忠诚深情默默守护着女主角。你可能非常喜欢这个角色,这个角色的人设让你产生了一种安全感和认同感。久而久之,你就慢慢将这种喜欢移情到了饰演这个角色的明星身上,对他产生了一种依恋,从而发展成为他的粉丝。
心理学家Mar(2011)曾对86项fMRI研究进行分析后发现,虽然这是一种虚拟的依恋关系,但你的大脑却认为它和真实的没什么区别。
这也就是为什么明星要拼命立人设的原因——让粉丝爱上人设,就能爱上明星本人——尽管人设与明星本人可能有着天壤之别。
2、追星的依恋等级
娱乐-社交(Entertainment-Social)
在这个阶段的粉丝差不多是“路人粉”的状态,会关注偶像的社交平台,听他们的新歌,追他们的新剧,或者和好朋友分享偶像的新动态。在这个阶段,聊两句偶像就能让粉丝快乐,属于比较健康的追星状态。
个人情感倾注(Intense-Personal)
在这个阶段的粉丝已经在自己的偶像身上倾注了自己的情感,情不自禁地把偶像和自己联系起来。比如认为偶像是自己的soul mate(也有可能是亲儿子),幻想自己和偶像在一起会是什么样子,认为爱自己的偶像已经成为自己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能一些狂热的 “女友粉”、“亲妈粉”已经到达了这一级别。
接近病态(Borderline-Pathological)
这个阶段的粉丝已经到了“我爱豆做什么都是对的,他做什么我都支持他”的状态。如果有了钱,粉丝第一时间就是去买偶像代言的产品或打投。甚至会产生“不管偶像让我做什么,哪怕是违法的事,我都照做不误”的想法。
这也就回答了我们开头提出的问题——当粉丝正处在第三个等级的时候,理智已经不占上风,他们会为偶像一掷千金,也会认为自己偶像做什么都是对的,哪怕是违法的事情,自己也要维护偶像。如果偶像有什么需要,自己更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粉丝是怎么发展到第三个等级的呢?
其实沉迷追星的本质被认为是一种上瘾的过程。吸收—成瘾模型(Absorption–addiction Model, McCutcheon et al., 2002)认为,自身认同机制较为模糊的个体会和自己的偶像建立一种心理吸收的关系机制,以此来满足自我认同和自我满足的需要(Sheridan et al., 2007)。
所谓心理吸收,是指将注意力资源完全专注于某一事物上的状态,这一过程无需意志的努力就可完成。比如刷偶像的消息,一刷几个小时停不下来。
通过心理吸收,粉丝会形成自己与偶像有了现实关系的错觉,这种错觉又反过来强化了心理吸收的过程,让粉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偶像的信息,知道得越多卷得越深,粉丝就越会觉得自己和偶像有了某种特殊的联系,这形成了一个循环。
而现在媒体又这么发达,总有看不完的消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整个过程。
更可怕的是,对偶像的心理吸收似乎还有“耐药性”。原来听听歌追追剧就能很满足了,现在非得见上一面说上两句话才可以,发展下去就会有更过激的行为,粉丝才会有这种和偶像之间的亲密感。
通过心理吸收,原本在日常生活中自我价值和身份比较模糊的个体突然有了认同感——我是xx的粉丝,我家爱豆需要我——这让他们有了极大的满足感。
对于这部分粉丝来说,他们高估了他人的重要性,认为追星是确定自己身份和价值的必要手段,模糊自己与偶像的界限,从而一步步沉溺于这种拟社会关系中不能自拔。
作者有话说:
拟社会关系产生在孩提时代和青春期,它被认为是一种正常社会功能的发展,对于正在成长中的个体来说,拟社会关系是发展情感和社会功能的重要来源。
然而,当把过多的金钱精力投入其中,甚至把自我认同和自我价值建立在追星这件事情上时,这种关系便成为了病态。
追星是为了让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而不是成为毫无思考能力的傀儡。而自我的光芒也永远来自于自爱,并非任何外界星光的投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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